TikTok“不賣就禁”事件最新消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天宣布正式受理TikTok上訴。
將在1月10日就TikTok封禁法案進行辯論,并在1月19日法案生效前進行裁決。今年4月,時任美國總統拜登簽字通過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后,TikTok最早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進行上訴,12月6日上訴被駁回。TikTok敗訴后,選擇繼續向最高法院上訴。按照傳統,要讓最高法院接受上訴的成功率比較低,他們會在7000多件申請中,選擇約100件進行處理。
TikTok案件關注度太高,而且離生效日僅剩1個月的時間,美國最高法院火速受理了TikTok的申請。
根據“敏大是一只柯基”的文章分析,TikTok的律師使用了非常好的策略:
在哥倫比亞聯邦法院12月14日駁回“臨時禁止令”后,TikTok向最高法院再次提出“臨時禁令”的申請。
因為根據美國訴訟法,當事人對臨時禁令也是有上訴權的。
所以,最高法院即使拖著先不接受大上訴,但也必須審查TikTok這次提交的臨時禁令的上訴。
于是,最高法院干脆利落的宣布接受上訴,將在1月10日開庭。
那TikTok的勝算如何呢?
最高法院如果再次敗訴,是否就真的要關閉了?
TikTok最大的機會,在于美國政府是否能夠舉證自己已經“對PAFACA法案應當進行嚴格審查”。
如果聯邦最高法院有心挽救TikTok,他們可以在嚴格審查的框架下,作出對TikTok有利的決定,認為PAFACA法案全部或部分無效。至少明確規定名字節跳動和TikTok公司不得在美國運營的條款無效,而將決定權留給美國總統。
這樣,TikTok將可以再獲生機,而且在短時間內都可以保證在美國的正常運營。
但是,有一條是“外國對手”控制的美國公司,可以不適用嚴格審查標準。
如果真的可以給任意合規經營的公司扣上“外國對手”的帽子,那就真的是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
所有中資公司都將面臨類似的風險,要么強制出售給美國公司,要么直接關停!
這是最大的問題。
還有很多人評論說,直接賣了不就好了嗎?
賣了不是TikTok一家的問題,是后面起的連鎖反應。
自事件發生后,字節就一直強調沒有出售計劃。
這么重大的事件,要在短短的一個月內提交資料,并且做出判決,對于美國最高法院是非常匆忙的事情。
但是,針對TikTok提出的“臨時禁止令”的上訴,則完全有時間討論。
并且在大案件充分探討出統一的結果前,支持“臨時禁止令”,讓TikTok繼續運營。
為什么?如果你不支持臨時禁止令,那完全可以先不理TikTok的上訴,19號后關閉就關閉了。
受理了,對TikTok就是最大的機會,相信TikTok將像2020年那次一樣,再次度過美國封禁風波。
當然,最終判決如何,我們一起等1月19號的結果。
*以上文章內容來源于“TK增長會”公眾號
來源:跨境碼字工
加入賣家交流群
快速對接各種平臺優質資源
標簽:出口易美國海外倉地址海運到法國東莞越南專線東南亞集運跨境電商服務的平臺東南亞海運物流軌跡查詢菲律賓的中國物流公司廣州到菲律賓專線河北到泰國物流浙江越南物流公司
關注公眾號
快速獲取
最新行業資訊動態
加入賣家交流群
快速對接
各種平臺優質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