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大家早上好,今天的內容主要是回復讀者的問題 ,關于北美的貨物預申報系統,
加拿大現在已經可以申報EMF了那ACI還能繼續使用嗎?
內容來源:加拿大海關官網
1. ACI, Advance Commercial Information,加拿大預先申報艙單系統。船東申報M單ACI,貨代申報H單ACI,H單ACI也叫ACI Supplementary cargo report,簡稱S10。
2. EM,eManifest,也叫EMF、eHBL、ACI eHBL、ACI eManifest。EM是原ACI的升級系統,船東申報M單EM,貨代申報H單EM,且每一層H單都需要申報,層層關聯3. CBSA(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即加拿大海關是EM和ACI信息的接收方。
4.
根據加拿大海關(CBSA)的官方通知:
除FROB和In-transit類型仍接受原ACI申報以外,
所有進口或過境
進口到加拿大的貨物,
都必須在裝船前24小時進行E-Manifest申報。
加拿大海關在21年1月份,
給予了新規6個月的過渡期,
自21年的7月4日開始強制執行。
目前兩個系統并行。貨物不下船經過加拿大港口,發送ACI,運輸類型為FROB;貨物經加拿大內陸轉運到美國,發送EM和ACI均可,運輸類型為In-transit;其他情況,需要發送EM簡單點說就是ACIG和EMF,其實是一類的模式,都是發給加拿大海關。區別就是ACI是老系統,emf是新的現在都能用。但是ACI只能是在過境的時候發送,直達加拿大的就必須是EMF了。推薦只是過境的話就發ACI,相對更簡單一些。直達的就必須是EMF了,另外如果出多層HBL的話,需要跟上下層協調好,做好層層匹配才能匹配完成。
可參考相關文章:加拿大預申報系統ACI、eManifest。
來源:喜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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